2007年我与企业签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如果我提出辞职必须支付企业违约金,现在这一约定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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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6-8 20: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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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8 20: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公司对你进行了特殊的专业培训,而后定了工作期限和违约金,就要看你当时定合同的具体期限是多少了,少于那个时间你要给予违约金。但是如果只是一般员工的培训,那这只是作为企业员工都享有的权利义务,一般不会按照特殊专业培训的情况处理。具体看你自己的情况吧,保险点就是找当地的律师问问,有些法律援助中心是不要咨询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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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8 20: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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