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动离职了..但是他们不给我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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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6-8 2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自动离职了..但是他们不给我退押金,他们说那是培训金,但是他们也没培训,我去就直接上班了。收据上写的也是代培训费。。
我能把钱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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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8 2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并且应该把钱要回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收取“押金”最高可罚2000元。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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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8 2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能把钱要回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你所说的“押金”、“培训金”就属于这种情形,你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你的合理请求,你可以向劳保局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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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8 2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权把钱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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