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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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7 11: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1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印发,提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仅隔半年,《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印发,要求各地于8月中旬前出台省级实施方案。塑料制品行业大洗牌不可避免。此次印发的《通知》是又一项重要的“限塑”要求,其目的是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塑料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
  一是执行阻力大。施行了12年的限塑令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即充分证明了限塑令的落地不可能一蹴而就,如何让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禁用政策应声而落,无疑考验着政府的治理智慧。可以说,免费塑料购物袋之所以被广泛接受,主要在于便民。禁止免费提供之后,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不方便。所以,要想让居民接受,还应解决拿什么来替代塑料袋的问题。
  二是外卖行业的蓬勃发展,促使外卖垃圾包括塑料餐具和一次性筷子的产生量增加,但这类垃圾难于回收再利用,填埋处理不易降解,焚烧处置存在大气二次污染。并且餐盒种类多不利于分类,如果是传统餐盒,清洗的过程,也就完成了餐厨垃圾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分类。而一次性餐盒,遗留的餐厨垃圾会让焚烧过程消耗更多燃料,排放更多污染物。
  三是企业转型困难。通知的下发与准备充分、技术和经验实力都比较过硬的大企业相比,部分以生产低端产品为主的中小型企业经验和资金不足,转型能力偏弱,恐被市场淘汰。即便是在积极布局新生产线的大型企业,也需要1-2年的时间才能完成产能的扩大,预计未来一两年内聚乳酸的供需缺口仍然会较大。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聚乳酸行业已经显露出“囤积居奇”的势头,与今年以来先后出现的口罩、呼吸机等炒作热潮如出一辙,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打击投机分子。
  二、意见建议
  一是对于目前国家层面的“限塑令”和一些地方的“禁塑令”等地方性法规,应加强具体条款的指向性,提高处理力度,明确执法流程,形成中央+地方的完善法律法规支撑体系。而当下的“限塑令”“禁塑令”还应配套相应保障制度,如增加激励手段和产业政策,鼓励企业生产符合规定的塑料袋,对环保塑料袋或其他塑料袋的替代品增加激励政策,让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塑料制品产销的每个环节;二是应开展多层次的公众知识普及宣传,让公众了解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的危害。商家、行业协会等各方也应积极参与到社会共治中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动态监管执法力度,简化执法流程,让及时惩处与积极引导共同发挥作用;三是在流通环节“限塑”“禁塑”的成本,远远高于生产环节和回收环节,应通过补贴等方式向可降解新型材料产业过渡,并利用价格限制等措施逐步剥离商家与塑料袋生产企业的利益关系,减少其生产与销售,从供给侧改善塑料产品供应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和沟通,切实抓好“限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建立举报制度,加强公众监督。各地相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投诉与举报,必须要给予处理和答复,共同配合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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