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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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6-15 21: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家跑到我厂区闹事(我可以证明他是毫无理由的),他先动的手打我,被他扇了几个耳光,但结果是他被我打伤了,比我严重得多,腿上缝了10几针,他喝了不少酒,被民警送到医院跟医生又吵起来,不愿意吊水就走了,后来甚至在派出所跟民警也差点打起来,笔录也没做得下去就走了,我需要赔偿吗?如何赔偿,是全部赔偿还是按照过错算的,如果是他不愿意治疗而变得严重,这个部分我需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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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5 21: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 ,你是属于正当防卫,对他造成的伤害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本案中,你导致他重伤,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赔偿责任~~比例比较小,因为她有过错~~如果是他不愿意治疗而变得严重,这些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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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5 21: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他起诉的话是要适当的赔给他一些损失的费用,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他不愿意治疗只要他没有给自己的身体造成太大的伤害(死亡,伤残)都与你没有什么关系。就算最坏打算也是你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伤人后,对方自己放弃治疗而产生的后果和你也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不用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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