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不能工作或者单位有权利接触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有的疾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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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6-12 13: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仅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等等。
劳动者患有哪些病症,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听说有精神方面疾病的就包括在内是吗?癫痫算吗?为什么
请找出具体的法律法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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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2 13: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企业不得与其接触劳动合同的事先。医疗期根据职工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本单位工作年限为5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本单位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9个月;3、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4、在本单位工作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5、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精神疾病、癫痫病等均要在执行医疗期后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解除劳动关系通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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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2 13: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约定解除的情形吧 但要支付补偿我印象中好像有 传染性肝炎,其他的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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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2 13: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啥病,只要不是工伤,单位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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