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设计变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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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3 14: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新买了一套房子,刚交完2期款,但是他突然打来电话说是房屋有设计变更,要多交5个平方的房款,但是我们去看了图纸,发现和之前签定合同的房屋图纸没有任何改变,和签定合同时上面写明的户型,朝向,空间尺寸都没有变更,他解释说是当时设计院忘记把公摊面积加进去了,现在说让我们重新签定一份和约,只需要改变房屋的面积,按他说加进公摊面积以后的大小算,意思就是让我们再补交房款,他这样属于房屋设计变更么?这样合理么?他还说,如果我们不愿意交这部分钱,我们就必须退房,如果不愿意退,他们就强制性退房,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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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3 14: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品房预售面积是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部门提供的,不是设计部门计算提供的。所以不能算设计变更,就算是设计变更或者说面积超出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有约定,超出3%的面积由出卖人承担,3%以内由买受人补足。所以重签合同不合理,强制退房更是违法的。你可以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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