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多少.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0-12-27 03: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05月14日 星期五 22:11具体调整标准为,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为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为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为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为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为660元/月,增幅为2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27 03: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880元。按此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2天,按照此计算,每小时最底工资为5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27 03: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省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大庆市区为880元/月;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840元/月;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720元/月;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和绥芬河市为700元/月;绥化市区为670元/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