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是我的户名,但是我朋友开我的车,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我是否要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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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6-10-8 14: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侵权责任法中有相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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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8 14: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受到处罚。对楼主的处罚是: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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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8 14: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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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8 14: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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