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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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4 13: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父亲在三年前自己找了一个老伴,没有经我们同意两人就住在一起,没有登记,可是她逼我父亲给她写遗嘱要求把房子给他,可是在他被逼下就给她写了遗嘱,房子有她的一部分,在她的无理要求下我父亲突然去世,她现在还住在我父亲家,就是不走,我想请求一下律师,我现在如何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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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4 13: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般原则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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