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1个月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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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4 14: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我提前1个月交了辞职报告,用人单位不批准,以招不到人为由,拒不签字,我满一个月可以离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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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4 14: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离开公司。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事项,你在合同期内辞职,有承担违约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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