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买卖合同对我很不利,想违约,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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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4 14: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买卖双方约定:买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后,卖方将房产证,土地证等给买方,由中介过户。买方支付了1500的定金,并约定,违约方将支付中介费:房价的2%。现在买房要求由银行做第三方存管,等卖方将房产过户给买方后,再由银行划账。卖方不愿意。于是买房想违约,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以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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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4 14: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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