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法院全部财产判给女方,但房产证(不是全产)上还是写的男方,拆迁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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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2-24 18: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男方在报刑不能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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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4 18: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与房产证就可以归你了,因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是被政府认定的。再则,《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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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4 18: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你可以依据已经生效的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土管局、房管局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过户到女方名下。如尚未登记即拆迁,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在拆迁时提出,要求获得安置补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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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4 18: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先凭判决书将房子办理过户到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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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4 18: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取得物权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法院的判决。只要你拥有法院的判决书,那这个房子就属于你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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