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和耕地的补偿价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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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4 10: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我是宁波象山县人,今年由于建造象山港大桥,我家的好多土地和住宅被征用了,当地政府把宅基地和土地的都相同的价格补偿给我们,我想问的是宅基地和土地的价格是否相同,要是不相同,价格分别是多少,谢谢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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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4 10: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气池用地等几部分。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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