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同学过生日本来是想好好庆祝的, 可是其中一个同学与另外一个人发生点矛盾, 就想把内个发生矛盾的人叫出来谈谈, 于是就打电话给内个人叫出来, 没想到内个人真的出来了, 于是我同学A 就上手给了人家一拳, 然后内个人就给了我同学 A 两拳,我同学A打不过人家, 同学B 看同学A爱欺负 就帮着同学A还了手, 导致内个人的四颗牙掉了, 还有头部有点伤 , 鉴定结果为轻伤, 因为同学A 未满十八岁所有不够刑事责任, 可是同学B 已经满十八岁, 被拘留十四天后, 由于没有协商好, 又再次被拘留等待处理,
我想问的是, 这次事件的主使人是同学A ,他没有刑事责任那么 他还 有没有其他责任
还有被打人也有对同学A勒索的行为 这个可不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同学B不是主要事件责任人会怎么判处 有没有判缓刑的可能, 如果请律师的话可不可办取保候审,还有如果请律师的话有没有判缓刑的可能,特别急希望懂的人给我解答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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