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 工伤赔偿(误工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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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2-27 13: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今年在包厂里做事时不小心被冲床机压了手指:右手中指指尖骨头甲床碎裂,指甲被拿掉了!在医院花了7000左右,老板出了3000.医生说要我三个月休息,工资1500,在出事之前做了一个半月事。所以上网求一下,我这个他{老板}应该赔偿多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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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7 13: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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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7 13: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职工发生工伤,没有误工费。第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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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7 13: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实际每月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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