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赔偿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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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1 18: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儿子在抢劫过程中把被害人打伤了,住院已经用去10000元左右,现在人家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等共计13000元,儿子已经23岁,还没有结婚,没有工作,这个钱是否由父母赔偿呢,可以强制执行父母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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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1 18: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儿子犯罪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和经济损失,是应该赔偿的,但是你儿子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由他自己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们做为父母愿意为自己的儿子出钱进行赔偿,当然是可以的,如果你们不愿意赔偿,法院也不会去执行你门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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