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律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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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2-5 11: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5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5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6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5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检验原材料时,发现原材料质量不合格,B公司本拟向A公司提出原材料质量问题,但考虑到双方关系不错,遂决定先安排生产,原材料质量问题以后再说。2006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检验后发现这批门窗有质量问题,但仍能勉强使用,遂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
2006年3月1日,B公司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3月15日,C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与其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虽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何为加工承揽合同,它有哪些特征?
2. 已交付的60%的门窗的质量存在问题,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 C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
4. 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承揽合同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说明理由。
5. D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6. 本案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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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5 11: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答:1.加工承揽合同:是只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交付报酬的合同。特征:(1)、加工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2)、加工承揽合同的表的具有特定性。(3)、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4)、加工承揽是有一定人身性质的合同。(5)、加工承揽合同是诺成、双误有偿、非要式的合同。2.已交付的60%的门窗的质量问题,,应当有承揽人B公司负违约责任。检验定做人提供的材料是否有问题,并及时通知定做人是承揽人的义务,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就有因承揽人不及时检验而是用不合格材料的,或因承揽人怠于通知的,承揽人仍应对定作物的质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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