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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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6-21 22: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院医属:如下 (住院16天)
1.右腕石膏托外固定4~6周 左下肢是个托外固定6~8周 2.一个月内不下地行走,2个月后扶拐不负重行走,3个月后不付拐不负重行走,3.出院后1 个月 3个月 6个月来院复查!
按以上属 我想问一下保险公司可以计算多少天的误工费!我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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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1 22: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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