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阳中院受害人李士武的权益该由谁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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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1-1-7 12: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10月30日,李士武夫妇突然接到了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的两张要求偿还借款共400万元的传票,就因这两张巨额“借条”李士武夫妇成了被告,天哪,这简直是祸从天降、晴天霹雳啊!
  【善举引发的祸事】
  2006年7月的某一天,事件第一当事人董金德(原南阳鸿德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在与事件受害人李士武(在北京工作的南阳人)的一次聊天中向李士武咨询、随后并请他在北京帮忙联系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款的相关事宜。李士武认为“捐款是好事,而自己又刚好认识这方面的人”,于是答应了董金德的请求,而且很快促成此事。
  因慈善赞助捐款到账、办理相关手续与出具票据是需要时间的,董金德提出,让李士武帮忙配合他打个借条先过个公司财务手续,等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票据拿到后再把借条撕毁,憨厚诚信的李士武当时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于是,分别在2006年7月14日和7月30日向董金德各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借条。董金德则分别于2006年7月20日和8月3日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北京某双语学校、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扬州某国际老年公寓各捐款200万元(后来受捐机构分别出具了相关手续和票据)事后,善良守信的李士武也没再追问此事,因为他选择相信董金德也会守信。
  【诉讼进行的欺诈】
  接到法院传票后的李士武才发现,在两张借条上还分别添加上了董金德的亲戚和司机库绍峰作为“担保人”,其目的就是能在南阳地方法院立案,钱权交易后行方便之门,同时宛城区法院对案件进行了诉前保全,查封了他位于北京的房产和焦作的加油站。鸿德公司诉称,2006 年7月30日被告李士武由被告库某峰担保向原告鸿德公司借款400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拒不还款。现要求被告立即还款并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用。
  2007年12月27日,宛城区法院将两案(两个案号分为2706和2707)合并审理。2008年1月21日,宛城区法院(当时主审法官王飞)在审理后仅凭借条认定借款成立,并下达了两份李士武夫妇还款的判决。
  随后,李士武对其中一个案件提起上诉。李士武家属马某说:“当时因为两个案件是一个事,一个性质,合并审理的,为了省去不必要的诉费,李只针对其中2707号案进行了上诉,不久后,原告董金德又找到李士武说不再让法院追究这个案件了,李又一次相信了他,当时也忙,把上诉的事情又丢在一边啦,导致两个案件彻底生效”。
  “2008年6月10日,宛城区执行庭发出执行通知,两案合并执行。2008年7月12日宛城区执行庭发出裁定,评估拍卖位于焦作的加油站。后来,不知何种原因,两案提交南阳中院执行庭执行。”
  2011年1月24日,南阳中院(当时执行法官李国良)在违反《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有关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规定,并未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住房的情况下,以执行公告的形式拍卖了李士武位于北京生活的唯一住房,并在2011年2月25日下达了过户裁定。
  此时的李士武才明白原来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这位董金德老总曾经是轰动全国的“南阳亿万富翁雇凶杀害副总案”罪魁祸首,于2010年5月因雇凶杀人入狱,后被判刑并死于狱中。
  【胜诉换来的无奈】
  之后,李士武夫妇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
  2011年8月12日,河南省高院下达裁定,针对2707号案件中李士武对南阳中院459号裁定书的申请进行了提审,提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但是,2011年9月1日,不知什么原因第三方买房人(常强,后来又转过户给牛硕)在北京东城区房屋管理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子还是没有保住。接下来,李士武夫妇为了讨回公道,在河南和北京两地来回奔波。2011年11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裁定:要求南阳中院针对2707案件启动二审程序,发回重审。2012年6月,南阳中院撤销2707案件一审判决,发回宛城法院重审,2015年8月,宛城区法院才进行审理,认定原被告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判决李士武夫妇胜诉,原告代理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3月17日,南阳市中院对2707案做出终审判决[(2016)豫13民终586号)]李士武夫妇胜诉,至此,这起预谋的欺诈案件终于揭开了它的真实面具。
  胜诉后,李士武一边启动回转执行房产的程序,一边继续奔波河南南阳,促办2706案件的最终结果,2017年11月,经过再审上诉等程序,2706案件也终于迎来了胜诉的结果。至此,一桩长达十年的欺诈案终于画上了迟来的句号。
  谁料想,这套带着李士武全家人户口的房子2016年又被第三人转过户到第四方牛硕了,还能要得回来吗,难道胜诉了也还是要流落街头吗?后续的维权之路还有希望吗?
  【惊悚噩梦的日子】
  胜诉后,李士武在2016年3月26日向南阳中院提出执行回转申请,强烈要求恢复名下房产。自从房子被拍卖后,李士武全家截止2017年8月一直居住在此。“原因一,冤案让我们不甘心,自省高院在2011年8月12日下达了中止执行裁定后,我们全家看到了希望,一边守着自己的家一边奔走诉讼。原因二,全家的户籍在此,唯一的一套房子没有地方可去。可这些年来经历的都不是人过的日子,买房人是个倒房团,长年到房子里聚众威胁恐吓,锁眼里塞钉子、堵胶水、撬锁砸东西都是常有的事……弄得小区邻居都不得安宁,派出所出动无数次……不堪回首,我们全家人在煎熬中等待、期盼南阳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可是,那样慢,那样难……”马某流着泪说。
  

  (纹身闹事者)
  2017年8月6日,又一场噩梦来临。中午时分,三个陌生男子骚扰要房,马某立即报警。-北京市公安局安外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将李士武夫妇及三人带回问话,可是在派出所并没有问笔录。一个小时左右,李士武夫妇离开派出所回家看见楼道里站满了身着纹身,光头的青壮年。他们上来揪着李士武,抢夺马某的报警手机。强行来“执行房产”电影里黑社会的场景居然在这里发生了。恐怖可想而知。当警察赶到时,这伙人消失无影。随后他们才发现自家的房门已经被这伙歹徒焊接了一扇大铁门,而且还住进了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原来调他们夫妻离开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没有办法再住进去。
  

  (受害人李士武)
  接下来的多天无论李士武夫妇怎么报警都是无济于事,9月1日这伙歹徒把房子里所有的财产和物件全部盗走至今下落不明,特别当时正值高考季,孩子的暑期作业、资料、参加考试的一切证件均不能拿出,对孩子的学业和成长更是一个重创。这时的李士武及其家人真是欲哭无泪、报冤无门……
  

  (焊接的大铁门)
  就在法制社会的中国、天子脚下的首都,这么明显的抢夺、侵占犯罪行为,到目前为止相关公安部门却没有对盗窃和抢夺行为及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措施,不知受害人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和其家人严重的精神损失该由谁来买单?
  【谁来还我的公道】
  2018年5月16日,南阳中级法院针对李士武夫妇提出的回转房产申请又下达了裁定;房产不予回转,李士武可向原告提出赔偿要求,法院依据李士武的赔偿要求作出调解执行,双方达不成调解的话,李士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面对这一纸裁定,李士武夫妇说:官司赢了,一纸空文,十年了,原告的单位和资产还存在吗?我们的权益谁来保护?法律的公平,与责任在哪里?法律真的没有温情和人性吗?法官的机械和不负责任的办案把当事人又一次推向诉讼,把矛盾推向社会,法院呢,在坐收诉讼费,我们一家老小的未来该怎么办?谁来保护我们?
  李士武一家的遭遇引起了周边知情人的无比愤慨,他们一边谴责南阳法院的办案方式,一边也给予李士武夫妇巨大的帮助,其中有人大代表,也有法学专家的法律援助。人民大学法学专家龙逸飞组织了法学论证,明确指出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及社会特殊案例,南阳法院可以执行回转李士武夫妇的房产,并且把意见书递交到南阳中级法院,可是至今没有任何回复。
  法治还是人治,权大还是法大,希望南阳中院还受害人李士武一个公道。更希望社会相关专业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可以施以援手,助李士武夫妇一臂之力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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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12: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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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12: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者犯法要比普通人犯法的危害严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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