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十级军残证,我户口是广东的,如果在湖南开个餐饮店,国家政策有什么优惠吗?谢谢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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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7 1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优惠制度在不同的地域是不是都不一样呢?急求高手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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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7 1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对农村残疾人,减免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对各类残疾人工疗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减免税收和管理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申请减免报告书直接向当地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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