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签订了一年合同到期一个半月未续期,现在又说要和我签合同,要是我不签的话,能否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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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9 12: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不是我们不愿意签,是签合同的日期不对,是公司要补签合同,日期是以上份合同到期日第二天开始,并且给我的合同是一份新合同,等于我的工龄都没了,现在老板也不说炒我们,直接在逼我们走,工作量比原来加大了好几倍,没完成则扣工资,一周(5天)最多可以扣我们7天假,相当于我们得倒贴钱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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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9 12: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是应该征求你们是否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如果公司不再与你们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是应该按你们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公司同意按原条件待遇或者高于原条件待遇与你续签合同,你不同意签订的,公司则不需要支付此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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