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农村宅基地归属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30 11: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3年我与离家出走的丈夫公告离婚,家里有四间北瓦房,但判决书中仅有“北瓦房东边一间归被告所有”,对其余的三间未提及。
05年我要翻盖旧房时,我丈夫的哥哥称当初分家时房子有他两间,不准我盖。
这个哥哥在我结婚前就已在北京昌平城区(我在北京密云县农村)居住至今,村里的其他哥哥都有自己的房子。媒人介绍时就说家里有四间房,而且我从结婚到现在一直住着这四间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使用者是我丈夫。现在我丈夫家的人都说当初分家时房子有哥哥两间,要分家单他们又说没有了。我丈夫的母亲还活着,她要立遗嘱把其中的两间房给那个哥哥。
于是,我起诉要求法院将未判决归属的三间房判归我所有。又以十多年来我丈夫未尽抚养义务(他自走后一直未归,据说他与他家人有联系),而要求法院将判决归我丈夫所有的一间房判归我所有。
1)我丈夫母亲的遗嘱是否有效?
2)我丈夫的哥哥称当初分家时房子有他两间是否成立?
3)我的起诉请求能否实现?(起诉已受理)
4)您有哪些建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30 11: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随着个人户口的迁出,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也随之消灭""我丈夫和哥哥的户口都不在我村,且都是非农户.他们有分得房子的权利,但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这意味着什么?我是本村的农户,对案情是否有帮助?93年办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是不是无效呢三个人占一处宅基地,使用者怎么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