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买受不良资产的问题,最高法有新规定出台吗?谢谢您。急需解答。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30 12: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已经买受了“四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的合法债权,到法院起诉,法院不给我受理说是最高院有个电话通知:“三暂缓”,可是我个人的权利又有谁能保护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30 12: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受理,如果拒绝受理应给你出具裁定,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