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罗律师我该怎样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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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30 12: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3年7月4日我因买单位集资房向岳母和父母分别借了4万和2.3万元,并向岳母写了一张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后因房子不合适我于2004年委托房产公司帮我卖了,因工作原因我把所得款交给妻子还给岳母,后我追问借条时妻子说找不到了,因是一家人我也没有放在心上,2008年5月我和妻子感情不和离了婚,2009年3月前岳母以我写的借条为依据到法院起诉我并要求我还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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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30 12: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证明您已经还款,要胜诉会比较困难。但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您前妻也应该承担一半的。1,是否还清欠款的举证义务应该由你承担,举证不能的,你方承担败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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