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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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1-1 19: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宝安看守所犯人在拘留期可不可以探访,可不可以存钱进去,存钱进去给犯人,看守所会不会从中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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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 19: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1、在看守所拘留在法律上称为“刑事拘留”,是对涉嫌犯罪者在侦查阶段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这个阶段为避免通风报信,是禁止和亲友会见的。2、可以存钱。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3、看守所不可能从中扣掉。因为收存现金要统一造册登记,开支造表记录。同时每一个看守所当地检察院都要派驻检察室,由检察官驻扎监督,在押人员的现金管理是监督的重点。如果由看守所干警克扣侵吞,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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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 19: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拘留一般是不可能探视的。钱可以存进去。看守所不可能扣的。倒是号里面的人没准会花一些。这个事不是您想的那样的。这也算是拿钱交朋友。都在一个屋子里住。有钱给别人花,有事别人总会帮忙的。包括号里的学习号(所谓的头板),花了你的钱,怎么也要给你点面子啊。这个没什么的。一般号里会有所谓的号费。是您存的钱的10%到20%,其余的钱就给他安排了,不过他还是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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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 19: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宝安区看守所隶属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区分局,是羁押在宝安区范围内涉刑事案件而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地址在宝安区西乡镇九围居委会前行第一个红灯左手路口(康桥书院旁)可以存钱给犯罪嫌疑人用的,让他在里面买生活用品,但不能送东西进去的,防止发生危险。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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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 19: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可以探监的,但是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生活费,这个钱可以在看守所里买吃的还有生活用品或者被子什么的,一个月一般200-300就差不多够了,里面只能买点吃的不可以买香烟所以花销也不大,里边吃的实在够差的了,我在看守所呆了一月吃的那个饭看着都寒心,一块米饭加一碗汤没什么油水,吃完饭一般3个小时就会饿,每天不用干活但是要坐在铺板上学习,不能大声说话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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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 19: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不需要花钱,所以还是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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