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法律形式及相互关系?简洁点的!急用,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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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8 20: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代的法律形式包括:(1)律(2)令(3)比(4)法律注释著作(5)《春秋》经。“律”是国家的常规法典,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普遍的适用性;“令”是皇帝随时颁布的诏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令”的法律效力高于“律”,可以代替、更改甚至取消“律”的相关规定,也可弥补“律”的不足。“比”是指典型的案例,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采用可以比照判决的典型案例进行司法审判,是较“律”更为灵活的一种法律形式。法律注释著作是对“律”的一种解释,使有关律文合乎儒家的道德精神,通常这种解释之作在得到皇帝的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春秋》经是汉代的“宪法”,具有凌驾于各种法律形式之上的最高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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