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报并点评8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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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7 01: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直至组织介入调查前,何淼通过朋友将3000元退还谢某。
  2018年何淼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成都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点评】何淼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映出一些基层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淡薄,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
  同时,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约束,增强监督的覆盖面,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实,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7.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保修公司安保部经理肖伟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
  2018年,肖伟连续三次使用保修公司公务车到三环路凤凰山附近、成都到濛阳的路上以及广汉境内三地放飞鸽子。
  同时,保修公司纪委对肖伟进行谈话调查了解时,肖伟都作了虚假陈述,并暗示办公室人员两次提供虚假情况,以此隐瞒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事实。
  2018年,肖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成都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点评】公务车辆是因单位职能和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公车只能姓“公”。
  肖伟身为保修公司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这反映出个别党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不强,心存侥幸,把纪律规矩当成耳旁风,搞“灵活变通”“下有对策”,值得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认真警醒警示。
  我们要不断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去坚守,进一步推进全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8.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敏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
  2016年,肖敏出国进行公务考察,借公务差旅之机参与旅行社组织的旅游项目,在单位报销相关费用。
  2018年,肖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赔。
  【成都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点评】肖敏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碰纪律“红线”,反映出个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还存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自律意识缺失和侥幸心理等问题。
  我们要锲而不舍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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