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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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6-20 12: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爷爷去世,没有书面遗嘱,那么奶奶与其子女均有继承权,当然有知情权,现在的问题是奶奶与部分女儿在分配这部分钱,然后三个儿子均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1. 时间已隔一年,是否仍然可以去查爷爷去世时的财产。
2. 如何才能知道剩余财产(通过起诉还是律师还是办出所)。
3. 如果不通过起诉的方式,我们由于没有合法继承到财产,那么是否可以不赡养奶奶。我们想赡养奶奶,但是实在气不过,什么事情都好放在桌面上讲,做这种私下分光爷爷遗产的事情不是很好。其实再多的钱,分配到七个子女和奶奶身上后,每人也拿不到多少钱,我们也不在乎这笔钱,只是觉得他们的做法让我们不舒服。当然说不赡养奶奶也是气他们的。但最终我们还是想让他们知道他们这样子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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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0 12: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哦,理解你的心情,希望看了我的答复,你能在赡养老人的想法上有所改变,做的更好。答复如下:一、时隔一年,可以去查你爷爷留下的财产,你们也依然享有继承权,不过诉讼时效。因为:1、根据《继承法》规定,自你爷爷去世后,遗产没有分配前,遗产处于共同共有的状态,也就是说,现在遗产是你们几个继承人共有的。2、作为共有人,你当然可以去查都由哪些共有财产。二、如何才能知道剩余财产看你的意思是问通过律师、派出所还是法院?答:派出所肯定是不管律师可以查询一定的财产,如房产、工资等,但是银行存款的查询受限制,目前银行不受理律师的查询,所以这样的财产只能是起诉后要求法院查询。三、不管你们是否得到遗产,都与你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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