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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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6-21 11: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 我被甲某和乙某(父子)用刀刺入肺部,后用木棒打左腿骨折,及脑部。我初步鉴定为重伤,后对方不服此鉴定,可是没有想到法院公安局就帮他们去市里鉴定了,还不告诉我们在哪一家鉴定所,可是对方知道,他们结果托人送礼给改了轻伤。请问这样的办事是否合符程序?我的情况是否构成重伤?血胸,气胸 ,左腿小腿骨折,头部脑震荡有病例
急 急
急 ---
我现在提出重新鉴定,可是法院公安局不给批复,说是最终鉴定,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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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1 11: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重伤了,你可以要求重新认定。不过轻伤也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需要负担刑事责任,你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北京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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