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己辞职单位有什么补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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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6-27 13: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乡政府做了七年司机,跟着领导换了三个乡镇,现在所在的乡镇我是从2007年10月开始在这里工作的,一直到现在还没签合同,按照2008劳动法,我已经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工了,但是到现在都没帮我交保险,也因工资比其他乡镇的司机少了五分之二,跟领导说几次加工资无果,我想辞职,请问,我能要求那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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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7 13: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签合同,那是违反劳动法了。单位既不给你解决编制也不给你缴纳社保,这已经违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机关单位直接上级管理单位投诉.注意要带好证据.但是你主动辞职.单位不会给补偿金.但是呢你们可以协商.你可以提出各类你本该有拥有的各类福利和保险.看看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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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7 13: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没签合同,那必须是违反劳动法了。单位既不给你解决编制也不给你缴纳社保,这已经违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但鉴于你所在单位是机关单位,估计阻力会不小。你可以提供这些年单位给你发的工资凭证作为证据,以此来认定你与单位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法律认可的。即使没签合同,也认为是有劳动关系。若你主动提出辞职,那单位不会给你补偿金。最多只给你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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