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的房产是否应写夫妻双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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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6-22 14: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前该房产属于个人继承,结婚前就已办理好房产证,如今拆迁后现房安置后,是否要写两人的名字,或者是直接写个人名字就可以了?如果婚后父母赠房,写的也是属于个人姓名,且父母也一同居住,该房产是否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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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2 14: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1.虽然现在都说夫妻的财产是共同的,但是只是在表面意义上,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那就像白纸黑字一样,有实体的证明,这是我个人的自私想法,如果是我,我肯定会要求写两个人的名字.2.如果是父母赠房,写的是个人姓名,那要看那个在遗产上的注明,如果没有注明,那么是你们夫妻跟你们的父母的共同财产,法律会按继承的前后顺序进行分,如果有注明,当然是按照上面进行分。3.另外香港的不一样,只要是双方结婚,男方的财产就会有一半是妇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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