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账上还有前两年计提的应付福利费,还有几十万,每月冲都冲不了,怎么办,怎么转。 转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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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8-27 04: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们别告诉我到年底转本年利润,这样我要交所得税了。我要做到避税。谢谢。是好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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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7 04: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做好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推进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二、关于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的组织实施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集团的具体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规定调整、修订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新旧财务制度实现顺利转换。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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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7 04: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是转不掉的。可以组织员工出去旅游;帮员工买些商业保险;等等。当然搞些以上类型的发票入账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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