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出分手就要付多一点的补偿么?就有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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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9-4 08: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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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4 08: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针对离婚的问题,则先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未必是过错方;法律没有规定哪方先提出离婚,就要因此给对方补偿。追问这里指是分手(我们没有结婚注册),我们有一个孩子10各月了(孩子她抚养),先提出分手的是不是都是有过错,就应该多给一些补偿和抚养费?补偿该不该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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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4 08: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结婚在法律上不存在过错问题,是否给补偿没有法律规定。给不给、给多少完全看各人的良心和实际情况,其他人由于不知原因,也无权干涉。至于小孩的抚养费,则是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理所当然应该多承担一些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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