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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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10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与原妻于1990年结婚,婚后在市内有一处租赁房。该房屋中我为户主,孩子为同住人,户口也在其中。原妻的户口则不在。现已闹到离婚,牵涉到该房屋的分割问题。但目前有几个难题: 1.按照相关规定租赁房是无法分割的,只能一方出钱,一方走人。 2.该房屋按照现有价值为90多万,如出钱一方要出40多万。我现在基本上没什么积蓄,收入也不高。不管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均无能力。现在房租很高,也无能力为她外面租房。原妻也是低收入,不管分期付款与一次性付款她也拿不出那么多钱。 3.如果法院实行拍卖,那么我孩子已成年,户口在其中,我孩子不同意也无法强制买卖。 4.如果与原妻离婚,也不可能再判决住一起。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像这种没有分割办法的情况下。我主张房屋留给孩子,假设原妻既不同意也拿不出方案,法院会不会支持我的主张。 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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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0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你与你前妻的情况,建议协议离婚是最好的办法,但是你前妻户口没在本地,实际上你前妻也确实在该处居住了,虽然不是法律名义上的同住人,仍然不能剥夺其居住权。所以,建议和平解决双方争端。至于法院的处理方向,现实情况也是调解的情况多,毕竟你与你前妻及儿子共同居住该租赁房多年,你也说你前妻是低收入,所以法院公正的处理,也不外乎三人暂时还居住同个屋檐下,要么你们原籍有房子,你前妻愿意回去住。为了孩子将户主变更其名下,也是明智之举,这样孩子结婚也有地方。不管怎样,建议,和平解决你与你前妻的纠纷,协商制定维护双方尊严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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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0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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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0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房租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你看看可不可以这样处理!你们两都放弃房屋把它租出去然后钱你们来分!你们则可以用分到的钱在去租个小的房子住!当然还得看你们的儿子跟谁了!一方当然会有儿子的份了!这样你们即不会逼你们拿钱也可以把房屋的使用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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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0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将房子过户给孩子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你们双方协商好各项问题 则不需打官司 属于协议离婚 双方约定好 签好离婚协议 办好过户手续 然后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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