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了小镇D,汽车又开了400千米,傍晚才到E地, 说明:D-E的距离:400千米,由此推出(D-C)+(C-E)=400,单位:千米 2)计划上午比下午多走100千米到C市吃饭,中午才赶到小镇D,只行使了原计划的1/3,说明原计划上午是A到C市, 那么可以设定A-D-C总路程为:X 那C-E-B总路程则为:X-100(单位:千米) 推出:D-C=2/3X 3)傍晚在E地停下休息,司机说,再走从C市到这里(E市)的路程的1/2就到达目的地(B市)了, 说明:C-E的距离是C-E-B总距离的2/3,(C-E-B总路程则为:X-100) 所以得出:C-E=2/3(X-100) 4)(D-C)+(C-E)=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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