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伪造我的签名把我的房子卖了,几天手续都完了,价低于市价30%,我想是被人骗了,我可以要回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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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3 07: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你妈伪造你签名的问题。只要你妈和他人之间没有恶意串通,那么他人有理由相信你妈所写的签名是你所签,因为你们有着母子的特殊身份关系,仅凭这一点无法要回你的房子;2、问题的关键是低于市价30%的问题。房子属于价值巨大的财产,居然低于30%的价格出手,显然有失公平,同时也可以印证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之间不是善意的,而是恶意的。你妈和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了你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这样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该合同无效。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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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7: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是否成年,如果未成年,你妈妈有权卖,如果成年,就要追究你妈妈造价的行为。2、如果能证实对方是以不法手段骗取了你的房子,只要你有证据,可以去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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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7: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看你是否成年,如果未成年,你妈妈可以处分你的财产,但是必须是做出对你有利的处分,你说低于市场价30%明显是做出了对你不利的处分,该处分无效。如果你成年了,你妈妈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除非得到你的追认,否则合同自始无效。如果房屋已经进行了登记,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撤销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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