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上的附作物和附属物的区别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7-9-23 02: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
地上附属物是指在土地转让开发中,所属地块的地上和地下附带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地上附属物是附着物的一个延伸,包含了附着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7-9-23 02: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上附着物通常包括该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定着物等,其中建筑物通常是作为主体存在,构筑物和定着物作为主体的附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7-9-23 02: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