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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3 16: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给一本地建筑老板打工完后没给工钱,2009年2月11日去要还不给工钱,但给打了个欠条,内容如下;欠条,欠人工费壹万叁仟元整,后小写,日期2009年2月11日,他的签名。上边没写是欠我的。这两年期间跟他要了很多次,但只有一次还了我5000元.所以欠条我也没给他,原来他一直推说到了这个月的16日还清,昨天打电话他又说到时候再看看,我感觉他还要拖我。我真的拖不起了,谁能帮帮我告诉我像我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有人说先去劳动局求助,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了,我应该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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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16: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去法院起诉,这样会快点,效果也会好点的。因为证据在你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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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16: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起诉,如有难度,可以请律师,或者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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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16: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1、是一个劳务合同纠纷;2、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让他拿钱出来的。如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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