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案子可不可以在审理完毕后,增家一个被告在另外一个法院再次以相同理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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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2-1-26 0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原告已经在一家法院起诉并得到终审判决,现在原告又在原来被告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被告,然后再增加的被告所在地再次起诉,是否可以呢?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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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6 0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的,增加被告后重新起诉,但可能可以另行起诉那个新的被告,但根据相同理由重新起诉,这是绝对不行的,因为一事不再理,自己放弃追究的后果,必须要由自己负责。法律分析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可发回重审;对违反程序的如违反回避制度、审判公开、审判组织不合法等应发回重审。对于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法院在开完庭发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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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6 0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增加被告后重新起诉,但你可能可以另行起诉那个新的被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这个被告属于这个案件的同一法律关系,必须要作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比如你被甲乙两人共同打伤,但你只起诉了甲.如果因为法院的工作失误而未能追加乙,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审监程序提起再审,然后追加遗漏的被告乙重新审理.但如果是因为你原来不愿意起诉乙的话,那你就绝对不能再反悔而提起再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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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6 0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事不再理,即对同一事由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判决后,不能以此事由再次起诉。一事不再理的范围限定为同一事由,同一原告,对被告没有限制。也说是说,原告以某一事由起诉,法院判决后,原告即不能再以相同事由到法院起诉,也不能到另外一个法院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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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6 0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原则是一事不再理。不过就你所说,原法院审判也有点问题,它应当查明共同侵权的情况,追加其他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的。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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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6 0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作为新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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