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地方政府强迫村民集资,包揽“国家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求媒体曝光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7 02: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名叫黄大典,身份证:452728198607024516,家住广西东兰县兰木乡弄台村,我们现居住地因为不通公路,生产生活极为困难。经扶贫调查工作组调查核实,我们村按政策被评为贫困村,因此得到国家扶贫办重视,经各领导视察,得以扶贫搬迁至兰木乡巴亨扶贫安置点。但乡府大包大揽该项目,也未与我们商谈建房事宜,而是由兰木乡乡长和书记主张承包该建房项目给乡政府指定的老板,不允许搬迁户自建,理由是怕自建施工进度跟不上。
  我们本来要求自出人力建房,乡长,书记说2016年11月20号要交房验收不给我们自己建,还说哪个不同意就退出不要,等等来要挟我们。今年五月份该工程动工至今,乡府故意不拉水,不拉电,以此刁难我们不给我们自建。从2016年5月份至今,乡府还一直催我们每户交钱(开始要求每户交五万,现在我们交不起就要求交一至三万)来集资承包给外来老板。贫困户村民多次与乡府协商无果,乡长,乡书记现以威逼方式要求村民与承包老板签建房协议。书记以:‘不交钱 ,不承包给老板就不给你们搬迁指标’为由 ,让贫困村民集资承包给乡府指定的外来老板进行建房,以权谋利。我们本来就很贫困,哪有钱上交?而且之前乡府已经收我们每户一万元了,如果我们有那么多钱给老板承包,我们还需要国家扶贫吗?我们本想自己建,很多户自己有模板顶木,亲戚朋友有的也可以帮忙,大家互相帮忙出劳力,这样我们就省了不少钱。我们本就贫困,生活艰难,为何还要给老板再赚我们一笔???这样我们不是越扶越贫了??我们不是等、靠、要,我们也是想自力更生,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和在国家扶贫政策的扶持下尽快脱贫致富,没曾想这地方政府还割我们的肉?
  在乡政府的强大压力下,我们这个贫困弱势群体只能选择忍声低头,在乡政府的多次要求胁迫下,我们跟乡政府签了一份由乡政府打印的不平等建房协议,为何说不平等呢?其一:正规合同是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面签按手印,不经双方同意不能单方涂改合同内容条款。其二:在双方签约后各留一份,如有违约双方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我们跟乡政府签订的合同只有一份,是给乡政府的,开工日期和竣工验收交房日期都未填写,而合同签字只有我们搬迁户,而政府部门没有跟我们面对面签字,最后只落款一条“如果违约将要赔偿两万元违约金”。而我们当时接受乡政府签约时建房项目已经开工过半,房子质量问题值得质疑,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动工至今,乡政府从未派有专业资质的现场监督员进行质量监督,国家如此重视的扶贫项目到地方政府监管却如此松懈疏忽!
  乡政府自2016年10月份开始进行承包建房项目至今已有五个多月,连一层70平米的房都未完全竣工验收,请问乡政府大包大揽的项目施工进度如何?
  我们曾多次到县级上访无果,我们只好通过网络信访方式向“广西纪委监管部门”实名信访。未曾想到上级无人下乡了解民情,就听从地方政府的一面之词,通过县发改局回复了一份与事实不符的回复信作为处理的最终结果!说什么建房价格是搬迁户自己跟承包老板商谈,合同也是村民自愿与承包老板签订。而我们连谁是承包老板都不知道,建房协议是乡政府部门通知我们去本乡计生站办公室签的(每个人签约的地方都不一样),跟我们签合同的是本乡干部黄大伟和一名未知名的乡干部。如乡政府和县发改局回复信访所说,我们搬迁户自己与承包老板商谈建房价格,自愿与承包老板签建房协议,那承包老板应该是乡政府还是乡政府干部黄大伟和另外一个女干部?作为一名乡政府干部,地方百姓的父母官,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损害贫困百姓的利益,逼迫百姓签不平等的协议,以权谋利,是否合法合规?为何地方监管部门如此草率处理百姓的实名举报信?还是网络信访平台本来就只是一个幌子,让百姓深思不得其解!
  我们只好通过信访方式向更国家高层领导诉求我们无助的声音,希望因此引起国家高层领导的关注,还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生活环境,让每一位需要国家扶贫的贫困户得到真正的援助,而不是让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作为谋利的工具!跪谢!(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