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无孩子,其实有一男孩,男方要一万元放弃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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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8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可和我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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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8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玩意啊,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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