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已上班一年多了,没签合同,现在突然被开除,,我该如何争取我应有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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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23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从2009年10月中询开始上班,至2011年1月21日突然被告知无故开除,过几天就要放年假了,本该有的双津还有奖金都没有了,我每月的工资是2000元的,但只给了21天的工资再加500元的补贴,就叫我走了,我没拿,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按照劳动法,公司应该怎么补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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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单位吧。要注意保留加班的证据,以前的工资条,无故开除的原因通知,都要好好保存好。这样公司补回你应有的奖金双津。甚至会赔偿你两倍的工资。但是整个过程会比较长。要年后才能处理完。如果你拿有关的法条,或者请律师或和单位的劳动争议部门调解解决会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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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合同要按照2被工资赔偿的,参考劳动法50条37-39条,还有加班什么的你要保留打卡记录,工资单,名片,公司名片等作为证据必要时候找媒体绝对是对你有利的,一年多就是每个月都要按照2倍支付的具体建议协商解决,打官司很拖得,虽然你胜券在握顺便参考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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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要求赔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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