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已经工作了34天,要辞职.什么时候可以跟老板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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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23 03: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已经有34天了,我也书面EMS通知老板辞职,请问我可以什么时候要求老板结算完工资?如果他不给那我应该怎么办?先打电话到劳动仲裁还是劳动监察?后面4天的工资是不是可以要求双倍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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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03: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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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03: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要都可以。你觉得你仲裁的话,你能赢吗,赢了不给你,你怎么办。你耗得起时间吗?考虑清楚,有时候,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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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03: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欠工资在你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 不给找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都可以后4天应该按折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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