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为5KG的物体与水平地面间的动摩擦因数为0.2,现用F=25N与水平方向成37度的力拉,使物体由静止开始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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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9 10: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质量为5KG的物体与水平地面间的动摩擦因数为0.2,现用F=25N与水平方向成37度的力拉,使物体由静止开始加速运动,加速度为2.6,10秒末的位移是130米。求撤去F后的物体还能运动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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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9 10: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水平方向上物体受力为25x0.8=20N,竖直方向上受到地面的弹力为50-25x0.6=35N,受到的麾檫力为35x0.2=7N.水平方向上的合外力为13N。加速度为13/5=2.6。10S未速度为26米每秒的平方。撤去F后物体加速度为2米每秒的平方。13秒后停下来,位移为0。2x(26+0)x13=16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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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9 10: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物体运动的方向为正方向,由运动学公式得:撤力时的速度V=at=26m/s,撤去力以后只受摩擦力f=μmg=-10N,所以有反向加速度a1=f/m=—2m/s,撤力到静止经过时间t1=V/a1=13s,最后把该匀减速运动看作反向匀加速运动,所以有-s=1/2 a1 t1平方=169m.粗心的同学在计算时要注意正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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