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没到,公司无原故就开除了你,有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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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9 09: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如果实际工作超过半年按一年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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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9 09: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可以要求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一年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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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9 09: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签了劳动合同期限还没到被公司开除了,如果因犯错误造成了公司的损失的,公司不会给予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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