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见补充)希望给出33万和15万,一共48万的缴税详细步骤及这笔钱以什么名义向银行支取!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1-1-13 14: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例:北京W律师事务所是由A、B、C三名合伙人出资兴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出资比例各为三分之一。聘用律师3人,分别为D、E和F,其中W律师事务所每月支付D律师工资6000元;E律师不领取固定工资,其办案收入按2:8的比例在律所和个人间分配;F律师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此外F律师个人承办案件收入交律师事务所三成,个人留七成。兼职律师1人G每月领取工资5000元。D、E、F、G四名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均由个人负担,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
问题:1.现在A自己代理了两个案子,而且案子是他自己私人的案源,所得代理费33万和15万,我想问一下,A自己的这笔48万元收入,如何算税,A如何提取这笔报酬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13 14: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取得收入,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别处理:(1)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