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称,赔偿双倍工资只支持11个月,我以为是从08年新劳动法实行后开始有多久就算多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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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18 1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仲裁称,赔偿双倍工资只支持11个月,我以为是从08年新劳动法实行后开始有多久就算多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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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8 1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1、因为08年之前单位和你签订了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8、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2、08年之后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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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8 1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仲裁的答复是正确的,08年劳动合同法规定,超过一年事实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员工享受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待遇,因此在“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之前,在试用期一个月之后的十一个月企业需要赔偿双倍工资,而不是有多久算多久。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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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8 1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的,双倍工资就是最高十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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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8 1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每月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用工单位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单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建立无固定期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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