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赃物的案件,什么时候可以移交检察院处理?如果小偷没有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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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3 01: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货物因涉嫌赃物让派出所扣押,仅开具一份很简单的扣押清单,没有注明扣押原因,此事已过去三个多月,跟政府热线行政复议过,政府热线最近回复我,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到司法审理阶段,被扣押货物已经移交检察院起诉,等法院审理后按照判决意见再行处理。我想知道小偷都没抓到,派出所可以起诉谁呢?我的货物是善意获得,而且没有低于市场价,不存在销赃嫌疑,那么他们这样回复,有什么依据呢?我需要采取什么措施,另外被盗方报案的货物总价值只有2万多,他们却扣了我10多万的货!那么就是说我的货大部分都不是赃物,另外他们回复我,认定我的货是赃物的理由是,这个货可以证明是他们公司出的,因为有他们的公司的标识,但是他们公司的货都销往国外,不在国内销售,所以我没有合法的进口单据及编号,就认定是赃物,需要扣押,这个说法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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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01: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可以成立的,牵涉到你货物的合法来源,有了新的案件线索,还需要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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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01: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能证明你的货物时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公安机关无权扣押你的货物。建议先咨询律师,也可以hi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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