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25平方米,原户主(父亲),已于1993年去世,(母亲)已于2002年去世,老人一共有8个子女,六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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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5 23: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屋面积25平方米,原户主(父亲),已于1993年去世,(母亲)已于2002年去世,老人一共有8个子女,六儿子一家从1979年居住到现在,一家人户口在此地无其他住房,并且一直在赡养父母,其他子女的户口都不在此房屋下,其中大儿子已去世,二儿子从小就不在本地,并且长大后也没有尽赡养义务,其他5个子女赡养义务尽的不多。有现房屋面临拆迁,此处房屋能由六儿子一人继承吗?如果不能应是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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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5 23: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儿子在法律上没有独自全部继承的权利。这里涉及到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的问题,算术方法比较简单,但是算起来比较复杂。你可以向政府拆迁小组寻求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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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5 23: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啊!何必要1个人继承呢?本来面积就小,要号召你的兄弟姐妹一起来当钉子户,说不定可以当个暴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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