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解释一下下面这个诉讼时效啊,要求详细,通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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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9-7 1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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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7 1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孙律师:简单说,就是什么时候开始追讨,什么时候开始起算时效。有约定的从约定,欠条、借条约定还款时间的,那么从期限届满是开始起算,即期限届满是默认债权人的讨要行为。没有约定的,自第一次讨要是开始起算。所谓时效中断,即从第一次讨要起,合法时效内,存在第二次讨要的行为,时效重新计算。追问还是比较专业,这么着吧。我一朋友,借了我10万块钱,写了借条,借条上明确约定,3年之内还清。但是3年过去了,他没有还,或者没有还清。这个时候您解释一下上面的那专业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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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7 1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约定还款时间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年时效,若2年内有证据证明讨要行为的,时效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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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7 1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即丧失诉权。你所咨询的“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也体现这样的意思,对方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你们之间的债务即已明确,你的权利已经处于被损害状态,因此,如果不在两年内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没有中断,超过诉讼时效,也就丧失了胜诉权。---李晓均律师,北京资深律师,十余年的北京执业经历,尤其擅长疑难民商事案件诉讼,勤奋认真负责。纵横法律网李晓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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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7 1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诉讼时效就是借款人不还出借人钱时,出借人拿着借条或者欠条,到法院起诉,能得到法律认可的,能赢得官司的期间!一般情况下,借条是20年,欠条是2年!如果过了这个诉讼期间,去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借款人不认可,法院也可能不认可这个事实,法官可以认为已过诉讼时效驳回起诉。过了这个诉讼期间,除非借款人自愿还钱,法院会认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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